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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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8日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非常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申请救助金,给我们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及我女儿所需要的药品,这面锦旗代表了我们一家人对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深深的感谢之情!”
2021年8月31日,被救助人万某娟的母亲杨某兰在其妹妹的陪同下专程来到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只为送上一面写着“政府关怀办实事 爱心助残送温暖”的锦旗,以此表达诚挚的谢意。
2021年4月15日,本院干警在入户宣传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政策时,发现中宁县鸣沙镇五道渠村一村民家中因二十年前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生活困难。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本院第五检察部干警立即前往该农户家中、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经核实,2000年10月,13岁的万某娟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被一不明车辆碰撞,造成高位截瘫、智力受损,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二十多年来一直由其父母照料。因肇事司机逃逸,该案至今未侦破,万某娟看病已花费的十余万元无法获得赔偿,其父母已年过花甲,在照顾万某娟时身体和经济上都已力不从心,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本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万某娟予以联动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七一”前夕,本院组织干警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时,向已经救助的特困对象万某娟再次进行延伸救助,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传递司法温度。
群众送来的一面锦旗,是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更是检察人肩上的一份责任与担当。今年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已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办结9件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5万元。
今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把司法救助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始终,把服务人民扛在肩上,以忠诚履职践行群众路线,让“检察蓝”成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最耀眼的那一抹“红”。
(文/第五检察部 谭艳玲 杨海燕 图/政治部)